刚刚通报广州新增9例本土确诊,住同一街
白脉软膏对外伤白癜风治疗效果如何 https://m-mip.39.net/nk/mipso_4735309.html年6月10日0时至24时,广州市新增境内确诊病例9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由原已公布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新增出院病例3例。 截至年6月10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例、境内确诊病例(含境外输入关联病例)例。累计出院例,累计死亡1例。尚在院治疗例。 新增9例境内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1:男,69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为6月6日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2:女,41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为6月6日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3:男,60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为6月6日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4:女,61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为6月6日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5:男,73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5月30日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6:女,72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7日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7:女,80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7日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8:女,32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金道花苑。为6月2日确诊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9:女,11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重点人群排查发现。 新增9例确诊病例均从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群主动排查发现,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医院隔离治疗。 上述病例涉及重点活动场所: 荔湾区:广钢新城中海花湾、鹤园小区、医院 截至目前,初步甄别上述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名,即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涉及的相关居住场所和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终末消毒。 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男,28岁,中国籍。6月3日从柬埔寨乘坐K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男,32岁,中国籍。5月24日从刚果金出发,先后乘坐KQ、KQ航班于5月30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女,46岁,中国籍。5月24日从美国乘坐CZ航班于5月25日飞抵广州入境。 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即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医院隔离治疗。 原已公布的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转确诊病例情况 6月5日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医院治疗期间,CT检查显示肺部有炎症,经进一步检查及专家会诊,6月10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将被处罚或追责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安全防护要做好,法律意识也不能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国文法官,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红线进行了权威解读。1.接受流调时,我没有如实说明,甚至还隐瞒情况,会有什么后果? 去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疫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 个人有隐瞒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依法予以惩戒。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广州11个区已通知全员核酸检测,如果我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如何处理? 《决定》提到,对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和情节轻重依法作出处理。 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隔离治疗期间,患者不配合,擅自翻墙逃离,如何处理?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成病毒传播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实际已经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的,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管制,擅自逃离,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还不听劝导并且抓伤民警,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此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袭警罪定罪,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5.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发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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